长春水务集团源水有限责任公司大绥河连通阀、管线排气阀、呼吸阀、闸阀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长春水务集团源水有限责任公司大绥河连通阀、管线排气阀、呼吸阀、闸阀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LTZB2014G-89 |
公告日期: | 2014年12月12日 |
截止日期: | 2015年01月06日 |
招标机构: | 长春水务集团源水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长春水务集团源水有限责任公司大绥河连通阀、管线排气阀、呼吸阀、闸阀更换工程,已由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水务集团源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连通阀、管线排气阀、呼吸阀、闸阀更换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
2.3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
2.4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78.98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18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3 时30分至16 时,法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持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公司(亚泰大街6789号8楼8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06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16楼16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水务集团源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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